学籍管理与员工管理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资助便签[2018]1号,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担任“员工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,为加大员工资助宣传力度,扩大宣传效果,号召聘任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为“员工资助宣传大使”,利用寒暑假开展员工资助宣传工作。要求假期期间按文件要求开展丰富的宣传活动,撰写不少于1000字总结,并附图片或其他形式佐证材料,发送至邮箱 yjsxy228@163.com。
详情见附件。
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担任员工自主宣传大使的通知.pdf